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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组织人事、乡村振兴、宣传、意识形态、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档案、工会。分管政治部、党委宣传部、工会、档案馆、网络信息中心;联系信息技术学院、司法应用学院、公共基础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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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院长负责科研、基建、长湖校区旧城改造、东葛·汇贤居小区项目建设、配合803工程相关工作、安全稳定、民警培训、继续教育、离退休、图书馆工作。分管科研处、基建处、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刑事科学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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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负责教学、创新创业、发展规划、质量评估、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共青团、体育、公安大数据产业学院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实验教学中心;联系交通管理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警务实战教研部、公共体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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