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基建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控价编制定点单位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西警察学院基建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控价编制定点单位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 采购内容:
采购广西警察学院基建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控价编制定点单位3家,负责学校委托的单项工程造价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基建配套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附件1。
四、服务期限:2年。
五、采购预算金额:约15万/年,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项目的累计价格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持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为保证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职能分开,已是本校零星工程造价审核定点单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七、投标报价要求 :
以报下浮系数形式投标,下浮系数不得低于20%。
八、付款方式及项目结算说明
(一)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每季度一次,具体付款金额按照委托项目的数量和金额确定。
(二)项目结算说明
本校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基建配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控价编制服务费,按下列具体相应咨询内容为基础,按费率计费,每项编制服务的采购控制费率如下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费用基数 | 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费率单位:‰) |
500万元以下 | |||
1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 3.9 |
编制服务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某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3.9‰×(1-下浮系数)
九、必须提供的投标材料:
(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在广西南宁市城区范围具有常设业务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四)拟投入的人员及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服务方案
(六)报价表(统一格式,详附件2)
十、投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截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6日17:00时前将询价报价单以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方式送达广西警察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科(南宁市青秀区军堂路6号综合楼主楼1502室)。逾期未送达的且报价文件不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2.由本项目询价采购小组依据各投标人响应文件情况及报价进行评标。
十一、推荐候选人原则:在全部响应采购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以报价单中优惠率由高到低排列顺序确定推荐候选人。当投标报价相同时,推荐候选人的原则详见附件3。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仅在广西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附件: 1.广西警察学院零星工程造价审核定点单位竞标须知及服务要求
2.广西警察学院零星工程造价审核定点单位采购报价单
3.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投标处)
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甘老师 0771-561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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