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张军带队到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开展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就业“一把手”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示范作用。5月6日,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军带队前往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开展毕业生就业推介工作,双方就深化校所合作、拓宽就业渠道、拓展就业岗位、开展实习实训、加强就业指导等多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宁所主任唐波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张军对学校的建设发展各方面情况做了介绍。他指出,广西警察学院是一个以法学为基础,公安学为主体的具有广西特色的公安院校,秉承着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以培养适应当下社会发展的应用型法治人才为目标。同时,在毕业生就业方面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紧密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对毕业生开展分类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积极主动就业。期望在未来需要深化校所合作,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从供需两端多方面、多渠道提供支撑,为毕业生们实现就业搭建起更广阔的舞台。
唐波就律所的整体发展情况做详细介绍,希望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拓宽双方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理论学术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拓宽培育培养新时代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工作渠道,实现双方事业上的共赢。
会后,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分别与我校法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与司法应用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张军代表学校授予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法学教研与实习基地”、“广西警察学院司法应用学院法学教研与实习基地”牌匾。
学校司法应用学院院长黄树标、法学院副院长廖原、法学院教师罗瑞成、刘芷君参加上述活动。
编辑:徐杰
审核:覃汉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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