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管控的通告
为了确保疫情有效防控及校园安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广西警察学院关于进一步抓好暑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措施》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将对长湖校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内道路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二、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停车场、其他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三、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划线停车区域内,其他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四、消防通道以及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五、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造册(包括前来警体馆活动的人员)。
六、前来警体馆游泳、打球人员车辆需凭有个人信息、相片的会员卡进入校园,车辆统一停放于东门临时停车场内,禁止在其他区域随意停放。
七、学校执勤人员将会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违停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辆进行处理。第一、第二次违停的,将受到锁车处罚,车主需写一份《保证书》后方可开锁放行,第三次违停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学校。
八、拒不服从管理、辱骂执勤人员及采取过激手段冲卡、堵门的人员车辆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学校,情节严重的依法报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广西警察学院安全保卫处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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