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现场确定拟聘人选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20年7月10日学校官网发布的《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公告》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组织开展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现场确定拟聘人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按照学校2020年7月10日发布的《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公告》,经考生现场报名、我校资格审查、参加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合格,由自治区公安厅审批确定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现场确认,直至聘满26人。
三、时间
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00
四、地点
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军堂路6号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图书馆4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者来校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不与无关人员接触,确保个人身体健康;
(二)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健康码,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谎报相关信息,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三)应聘者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排队时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在校园内必须严格按照专用通道进出考场,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禁逗留闲逛;
(四)现场安排有医务人员,如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统一由医务人员做进一步筛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返回、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或隔离观察等措施。
六、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效率,每名应聘者的现场确定时间不超过1分钟;
(二)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于现场确定工作当日上午9:30—10:00到达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图书馆4楼多功能会议室签到。上午10:00仍未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应聘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核验;
(四)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钱老师,0771-5613350;
(五)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附件:1.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2.应聘者须知
广西警察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一、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男性)岗位(58人)
黄思源、梁淇、李宁群、何奕枢、唐希为、韦伴光、杨明昆、宁梓钧、宋昌靖、黄子成、罗瑞成、蓝国墉、梁北林、易冠宇、伍先海、杨宇星、郑茗升、郭致帏、梁德浩、覃晓雨、张宙、黄天隆、吴则礼、谢宝远、莫光森、杨贤晟、李筹、王一航、蓝伟杰、苏炜倫、韦成、黄家乐、郑凯、卢彦阳、覃启伟、李佰金、曾崇海、黄榆翔、李川、王世勋、谢宁、冯贤业、李朝伟、黄一钊、李颢威、蒋和蓉、李其金、李忠伟、罗广荣、叶天浩、唐忠杰、熊维幸、庞良波、莫健、林彦锟、莫振华、宾雍志、黄振富
二、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女性)岗位(22人)
刘丁翠、魏文婧、潘枝蕊、廖原、陶亚珠、李姗蔚、张明玥、宁秋媚、蒋倩、袁志君、龚昱文、秦柳婷、覃玉凤、乐晓晴、苏铭、曾日红、杨洁澜、阮凤、杨蕊宁、黄茜鸿、雷泓、卢彦羽
附件2
应聘须知
一、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未认真填写、信息不全、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责任;凡谎报或造假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应聘者根据我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定,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拟聘资格。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应聘者必须遵守现场纪律,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
四、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于现场确定工作当日上午9:30—10:00到达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图书馆4楼多功能会议室签到。上午10:00仍未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为提高效率,每名应聘者的现场确定时间不超过1分钟。
六、现场同意聘用到我校的应聘者,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查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聘者出具证件时将证件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查合格人员在《现场确定拟聘登记表》上签名,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现场不同意聘用到我校的应聘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签署《自愿放弃选岗资格声明》。
八、1号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男性)岗位完成后,继续进行2号警务化管理专职辅导员(女性)岗位的现场确定工作。
九、现场确认聘用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26人时,视为完成现场确定聘用人选工作。
十、举报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监察处): 0771-561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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