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学院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技能测试(试讲)的公告
广西警察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经现场资格验证审核和报名材料的复审,确定162人资格审查合格。现将技能测试(试讲)(以下简称试讲)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广西警察学院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详见广西警察学院官网)
二、试讲内容、方法及要求
(一)试讲不出具体题目,由考生结合岗位实际情况,自行准备试讲内容。考生不允许携带电脑和使用PPT方式进行试讲,以讲授和现场板书的形式展示。
(二)1号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3号侦查学院专任教师2岗位、5号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7号法学院专任教师1岗位、8号法学院专任教师2岗位、9号法学院实训教师岗位、10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1岗位、11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2岗位、12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3岗位、13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4岗位、14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5岗位、15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6岗位、16号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7岗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17号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岗位考生的试讲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三)试讲开考比例为1:3。试讲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比例的岗位,经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批准可调整为1:2或1:2.5比例进入试讲环节。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不再开展试讲环节,本岗位招聘直接取消。
(四)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的试讲成绩均达不到70分,不再开展面试环节,本岗位招聘直接取消。
(五)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或调整后的相应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试讲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其他环节。
三、试讲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2日上午8:00
地点:广西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军堂路6号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
签到处:广西警察学院仙葫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四、试讲分组及考场安排
考生分组 | 岗位名称 | 考场 | 考试类型 | 试讲时间 |
第一组 |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1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二组 | 侦查学院专任教师2 | 2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三组 | 刑事科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 | 3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四组 | 法学院专任教师1 法学院实训教师 | 4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五组 | 法学院专任教师2 | 5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六组 | 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1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2 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3 | 6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七组 | 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4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5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6公共基础教研部专任教师7 | 7号考场 | 试讲 | 15分钟/每人 |
第八组 | 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 | 8号考场 | 试讲 | 10分钟/每人 |
五、注意事项
(一)2020年9月12日上午8:00—8:25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处签到。考生签到完成后跟随工作人员引导到候考室侯考。上午8:30考试开考后,未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生在抽签前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如发现不上交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通过抽签确定考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个引导进入考场。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考生全程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
(四)考生试讲结束后须返回侯考室休息,待同一岗位的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在考场向该岗位考生公布各考生考试得分情况(考生放弃现场听取成绩的需填写《自动放弃听取成绩声明》)。
(五)学校于试讲当日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
六、其他说明
(一)经自治区公安厅、人社厅批准,2号侦查学院专任教师1岗位、6号信息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取消以上岗位招聘。
(二)请考生在试讲结束后注意网上通知,届时将在广西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切勿自误。
(三)此公告未做说明的事宜按原招聘公告执行。
(四)因停车场地有限,建议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来我校参加试讲。
广西警察学院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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